来自药圣李时珍的警告:对于吃野生动物肉类容易染上疾病这件事,早在四百多年前的明代就已经被他详细记载于《本草纲目》之中了,可惜,时至今日,有人不听老人言! 鸟类“诸鸟有毒”,“凡鸟自死目不闭,自死足不伸,白鸟玄首,玄鸟白首,三足、四距、六指、四翼,异形异色,皆不可食,食之杀人”;孔雀: “肉性味咸、凉,有小毒,人食其肉者,食后服药必无效”;乌鸦: “肉涩臭不可食,食其肉及卵,令人昏忘”;啄木鸟,“因食百虫,肉有毒,不可食”;水禽类鸿鹅: “肉性味咸,平,有小毒,食之腹胀腹泻”;鸳鸯: “肉性味咸,平,有小毒,食后头痛、头晕,可成为终身疾病”;凫(俗称野鸭): “性味甘、凉,身体虚弱者不宜食;鹜(野鸭的一种): “肉性味甘,有小毒,尤以黑鹜肉毒重,滑中、发冷痢、脚气,不可食”;蜗牛: “性味咸、寒,有小毒,肉不可食,食之卷缩抽筋”;山蛤蟆 : “性味辛、寒,有毒,食之自然生火,出现狂热”;蚯蚓: “性味咸、寒,有小毒,食之发热起风疹”;天螺: “性味咸、寒,有毒,不可食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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